NCC審驗服務
驗證簡介
驗證業務簡介
本中心產品驗證單位成立於97年12月,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與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下簡稱TAF)認可合格之產品驗證機構,依據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受理電信設備之審驗,以公正、獨立及客觀之原則,提供優質、專業之驗證服務。
受理範圍
電信終端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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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
項目 |
適用標準 |
公眾陸地行動網路 Public Land Mobile Network (PLMN) |
新無線電(NR)終端設備(頻段 FR1)(PLMN12) | |
窄頻終端設備(PLMN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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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演進技術(LTE)終端設備(PLMN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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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分碼多工接取分頻雙工(WCDMA FDD)終端設備(PLMN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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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行動通訊系統(GSM)900 終端設備(PLMN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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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無線電(NR)終端設備(頻段FR2)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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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
項目 |
適用標準 |
低功率射頻器材 |
工作頻率1GHz以下之低功率射頻器材,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
工作頻率超過1GHz之低功率射頻器材,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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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低功率射頻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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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NCC公告實施簡易符合性聲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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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 |
新無線電(NR)基地臺射頻設備(頻段 FR1)(IS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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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演進技術(LTE)基地臺射頻設備(IS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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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分碼多工接取(WCDMA)基地臺射頻設備(IS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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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無線電(NR)基地臺射頻設備(頻段FR2)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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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
項目 |
適用標準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 |
有線廣播電視數位機上盒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
聯絡窗口
RCB驗證單位聯絡窗口:RCB@ttc.org.tw
聯絡人:曾慶嬋
電話:(07) 627-7128
傳真:(07) 695-5009
申訴管道
若您對於本中心驗證單位執行之驗證作業有抱怨、申訴或爭議時,敬請告知。 並請填具「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抱怨、申訴及爭議處理申請暨處置單」, 本中心驗證單位將秉持提昇服務品質之精神,儘速處理並回覆您的申訴事項,謝謝。
您可利用網路下載「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抱怨、申訴及爭議處理申請暨處置單」 傳真或郵寄給我們或撥我們的聯絡電話
RCB驗證單位聯絡窗口:RCB@ttc.org.tw
客訴專線:(07) 695-5089
傳真號碼:(07) 695-5019
網址:https://www.ttc.org.tw
電子郵件信箱:RCB@ttc.org.tw
申訴郵件郵寄地址:821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一路三號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產品驗證中心客訴部門收)
申請流程
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作業流程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申請作業流程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申請作業流程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作業流程
同意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作業流程
注意事項
- 本中心基於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及(172)其 他公共部門(包括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及其他公法人)執行相關業務」之蒐集目的,須蒐集貴公司負責人或經授權之管理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國籍、護照號碼、戶籍地址、營業所地址、聯絡人姓名與聯絡資訊(以下簡稱個資),提供予本中心、本中心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或其他與本中心業務往來之機關(構),於本中心所提供服務之地區內,採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使用。個資將依相關法令及本中心內部規範期限內繼續保存。
- 依申請書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僅限本中心完成審驗認證目的之相關用途使用。本中心將依個資法及相關規定保護個人資料 安全,提供個資人同意並瞭解本中心基於前述目的及用途蒐集、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且可依個資法第三條向本中心請求 行使相關權利,但未完整提供時,本中心將可能無法提供貴公司相關服務。貴公司擔保已告知貴公司聯絡人前開事項並取得 其同意。本中心服務信箱為 rcb@ttc.org.tw。
- 申請者須閱讀本中心驗證服務之權利及義務規範書,確定雙方之權利義務。
- 申請者須先自行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認可之測試單位(如: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測試,取得測試報告後連同申請書及技術資料向驗證單位(如: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申請認證。
- 手機審驗申請之廠商對於手機個人資料資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注意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告知消費者使用手機產生個人資料被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可能性。
- 非原取得審驗證明者進行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之授權登錄/保密展期申請,應請原取得審驗證明者出具委託該非原取得審驗證明者辦理之委託證明文件,且委託證明文件需蓋原申請者大、小章。
申請文件
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作業文件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申請作業文件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申請作業文件
同意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作業文件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作業文件
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切結書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切結書
注意事項
- 本中心基於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及(172)其 他公共部門(包括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及其他公法人)執行相關業務」之蒐集目的,須蒐集貴公司負責人或經授權之管理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國籍、護照號碼、戶籍地址、營業所地址、聯絡人姓名與聯絡資訊(以下簡稱個資),提供予本中心、本中心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或其他與本中心業務往來之機關(構),於本中心所提供服務之地區內,採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使用。個資將依相關法令及本中心內部規範期限內繼續保存。
- 依申請書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僅限本中心完成審驗認證目的之相關用途使用。本中心將依個資法及相關規定保護個人資料 安全,提供個資人同意並瞭解本中心基於前述目的及用途蒐集、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且可依個資法第三條向本中心請求 行使相關權利,但未完整提供時,本中心將可能無法提供貴公司相關服務。貴公司擔保已告知貴公司聯絡人前開事項並取得 其同意。本中心服務信箱為 rcb@ttc.org.tw。
- 申請者須閱讀本中心驗證服務之權利及義務規範書,確定雙方之權利義務。
- 申請者須先自行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認可之測試單位(如: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測試,取得測試報告後連同申請書及技術資料向驗證單位(如: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申請認證。
- 手機審驗申請之廠商對於手機個人資料資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注意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告知消費者使用手機產生個人資料被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可能性。
- 非原取得審驗證明者進行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之授權登錄/保密展期申請,應請原取得審驗證明者出具委託該非原取得審驗證明者辦理之委託證明文件,且委託證明文件需蓋原申請者大、小章。
審驗費用
電信終端設備規費收費標準表-審驗費
用途 |
審驗方式 |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備註 |
販賣用 |
型式認證 |
電信終端設備電信介面(不含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審驗費 |
電信介面/件 |
七千元 |
屬系列產品者審驗費減半收取 |
電信終端設備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審驗費 |
件 |
七千元 |
|||
電信終端設備電磁相容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
電信終端設備電氣安全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電信終端設備規費收費標準表-證照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備註 |
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電信終端設備規費收費標準表-登錄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
備註 |
委託驗證機關(構)辦理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授權登錄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電信終端設備規費收費標準表-設定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備註 |
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之外觀照片等審驗相關資料保密設定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規費收費基準表-審驗費
用途 |
審驗方式 |
費用名稱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減免規定 |
販賣用 |
型式認證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通信介面審驗費 |
件 |
六千五百元 |
屬系列產品者審驗費減半收取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電磁相容審驗費 |
件 |
五千五百元 |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電氣安全審驗費 |
件 |
五千五百元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規費收費基準表-證照費
費用名稱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備註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定證明證照費 |
張 |
五百元 |
申請補發或換發時應繳交本項費用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規費收費標準表-審驗費
審驗方式 |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
備註 |
型式認證 |
無線電臺射頻設備審驗費 |
件 |
七千元 |
屬系列產品者審驗費減半收取。 |
業餘無線射頻電機審驗費 |
件 |
七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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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磁相容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氣安全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一類審驗費(工作頻率1GHz以下之低功率射頻電機,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件 |
六千三百元 |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二類審驗費(工作頻率超過1GHz以上之低功率射頻電機,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件 |
八千三百元 |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三類審驗費(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低功率射頻器材) |
件 |
一萬零三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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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符合性聲明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四類審驗費 |
件 |
二千五百元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規費收費標準表-證照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備註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規費收費標準表-登錄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備註 |
完全射頻模組(組件)組裝成完全最終產品登錄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
委託驗證機關(構)辦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授權登錄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規費收費標準表-設定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新臺幣) |
備註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之外觀照片等審驗相關資料保密設定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注意事項
- 依NCC公告訂定之審驗規費收費標準收費 (如上表)。
- 以現金或銀行本行支票。(受款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並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 繳款地點:申請者請執「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入款項繳款憑條」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代收之銀行繳交 (全省中國信託及其分行),或以ATM自動櫃員機繳交。
- 申請型式認證證明之補、換發者,請述明正確及完整之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其他相關資作業資料,以利本驗證中心發票開立。
- 審驗規費於申請時繳交,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及"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規定駁回申請時,申請人所繳審驗費用不予退還。
繳費方式
- 金融機構代收:
請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入款項繳款憑條(代收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行櫃台繳交費用。
- 跨行匯款
「匯入銀行」:中國信託銀行(代碼822) -> 「分行別」:忠孝分行(代碼185) -> 「匯入帳號」:請填第一聯之『繳款號碼』,「匯入帳戶戶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自動櫃員機(ATM)繳款:
輸入帳號密碼後,選擇「繳費/各項費用」 -> 「繳費」 -> 輸入「轉入行庫」:中國信託銀行代碼822 -> 輸入「轉入帳號」:第一聯之『繳款號碼』 -> 輸入「轉入金額」:第一聯之『繳款金額』。
標籤式樣
標籤式樣
審驗合格標籤式樣及製作方法
申請者應以適當(方格子)比例大小標貼或印鑄於設備本體適當位置上。
此驗證標誌依規定附加於產品上,其顏色單一,須清楚、容易辦識。
經本中心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電信管制設備器材及有線廣播電視終端,送審廠商應依審定證明/審驗證明中所核給之審驗合格標籤式樣/符合性聲明標籤式樣,自製標籤標貼或印鑄於設備本體適當位置,始得販賣。
注意事項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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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次一致性會議結論-公告使用手冊標示(提案編號11001471) | |
第78次一致性會議結論-公告本體標示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及其型號(提案編號11001472) |
標籤範例
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式樣製作範例 (低功率射頻器材)
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式樣說明(低功率射頻器材) |
||
CC |
為固定字碼,用以區別報關進口之器材種類 |
|
XX |
表驗證機關(構)代碼 |
|
xx |
表年份:西元 2019 年以 19 表示,2020 以 20 表示,以此類推。 |
|
YY |
表設備種類: |
|
yyy |
表序號:每一年度自 001~999 至 AAA~ZZZ 依序遞增。 |
|
Z |
表系列號碼: |
|
z |
表審驗方式: |
|
W |
檢查碼 |
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式樣製作範例 (電信終端設備)
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式樣說明 (電信終端設備) |
||
CC |
為固定字碼,用以區別報關進口之設備種類。 |
|
XX |
表驗證機關(構)代碼: |
|
xx |
表年份:西元 2019 年以 19 表示,2020 以 20 表示,以此類推。 |
|
YY |
表設備種類: |
IP:固定通信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終端設備; |
yyy |
表序號:每一年度自 001~999 至 AAA~ZZZ 依序遞增 |
|
Z |
表系列號碼: |
|
z |
表審驗方式: |
|
W |
檢查碼 |
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標籤式樣:
審驗合格標籤式樣說明 (基地臺或增波器) |
|
XX |
MP:為固定字碼,代表行動通信基地臺。 |
xx |
表驗證機關(構)代碼: |
YY |
表年份:西元2019年以19表示,2020以20表示,以此類推。 |
yy |
表設備種類: |
ZZZ |
表序號:每一年度自 001~999 至 AAA~ZZZ 依序遞增。 |
z |
表系列號碼: |
相關連結
NCC相關法令
電信管理法 |
電信終端設備辦法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辦法 |
有線廣播電視法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 |
NCC技術規範
電信終端設備 |
||
範圍 |
項目 |
適用標準 |
公眾陸地行動網路 Public Land Mobile Network (PLMN) |
新無線電(NR)終端設備(頻段 FR1)(PLMN12) | |
窄頻終端設備(PLMN11) |
||
長期演進技術(LTE)終端設備(PLMN10) |
||
寬頻分碼多工接取分頻雙工(WCDMA FDD)終端設備(PLMN08) |
||
全球行動通訊系統(GSM)900 終端設備(PLMN01) |
||
新無線電(NR)終端設備(頻段FR2)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
範圍 |
項目 |
適用標準 |
低功率射頻器材 |
工作頻率1GHz以下之低功率射頻器材,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
工作頻率超過1GHz之低功率射頻器材,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
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低功率射頻器材 |
||
依NCC公告實施簡易符合性聲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項目 |
||
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 |
新無線電(NR)基地臺射頻設備(頻段 FR1)(IS2051) |
|
長期演進技術(LTE)基地臺射頻設備(IS2050) |
||
寬頻分碼多工接取(WCDMA)基地臺射頻設備(IS2038) |
||
新無線電(NR)基地臺射頻設備(頻段FR2)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 |
||
範圍 |
項目 |
適用標準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 |
有線廣播電視數位機上盒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
其它
- 電信設備測試實驗室名單
- 電信設備驗證機構名單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測試實驗室名單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名單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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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服務之權利及義務規範書 | |
抱怨、申訴或爭議處理申請單 |
審驗一致性會議決議Q&A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
審驗一致性會議記錄總彙整(1-81) |
案件查詢
- 單證比對進度查詢。
- 型式認證資料查詢。
- 手機型式認證資料查詢。
-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資料查詢。
- 電子收據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