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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進行《數位新聞公平議價法》公眾諮詢,盼藉此增加當地媒體收入,確保地方新聞產製能量

刊登日期: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新聞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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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廣播及媒體部(Ministry of Broadcasting and Media)部長威力‧傑克森(Hon Willie Jackson)宣佈《數位新聞公平議價法》草案(Fair Digital News Bargaining Bill)進入國會審議,並於2023830日完成一讀。此草案之重點主在要求GoogleMeta等大型數位平臺業者,為其數位平臺上儲存(host)及分享的紐西蘭當地新聞內容,支付新聞產製之合理費用予媒體業者。紐西蘭國會在同年95日宣佈展開公眾諮詢,此法案可能成為紐西蘭國會本會期通過的最後一個法案。

隨著擁有大量資料處理能力的跨國搜尋引擎、社群媒體等數位平臺加速發展,閱聽人獲取新聞資訊的方式產生巨大改變,做為新聞產製重要來源的傳統紙本媒體或小型地方媒體成為影響甚鉅的受災群,相關產業迅速崩解。澳洲針對該狀況所進行的「數位平臺調查」(Digital Platforms Inquiry)中指出,澳洲整體新聞業於過去十年間,國內新聞相關工作減少了9%,數以百計的地方新聞媒體倒閉;然此情況並非僅發生在澳洲,而是一個全球性現象,進而也驅使「新聞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的概念在國際間被廣泛討論。根據紐西蘭文化及遺產部(Ministry for Culture and Heritage)統計,2011年至2020年間,紐西蘭報紙廣告收入從5.33億美元下降至2.1億美元,導致紐西蘭記者人數減少一半,成為紐國當局亟需面對的社會文化議題。

續澳洲、加拿大、捷克等國陸續訂定相關法規,紐西蘭廣播及媒體部在2022年底正式表示,將為「新聞議價」制訂相關法規。部長傑克森表示,紐國參考澳洲及加拿大所通過的相似法律,希望本次所提出的《數位新聞公平議價法》可促使數位平臺與當地新聞媒體達成自願商業協議;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該法亦能賦予各種規模的新聞產製者談判及強制進入議價程序的權利,讓紐國當地無論大小規模的出版商或媒體業者能以法律做為後盾,與大型數位平臺公平協商。儘管朝野黨派對此法立場不同,仍於同年8月國會以75票贊成,44票反對完成《數位新聞公平議價法》草案之一讀,並付公眾諮詢程序。

該草案為使紐西蘭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間能真正落實公平議價,進一步規管數位平臺使用或分享紐西蘭產製之新聞內容的使用條款及談判流程,並授權紐西蘭廣播電視標準局(Broadcasting Standards Authority)成為該法之獨立監理機關,確保業者的法遵。《數位新聞公平議價法》草案之規範要旨包括:

  • 鼓勵數位平臺與當地新聞媒體簽訂新聞內容協議,以促進紐西蘭新聞產製的永續發展。
  • 制定數位平臺和當地新聞媒體之間強制及自願新聞內容議價談判流程。
  • 要求談判雙方遵守廣播電視標準局頒布的談判準則,並為不遵守規範的行為制定行政罰(civil penalty)。

隨著越來越多國家針對內國新聞媒體產業與數位媒體平臺間的「營收競奪關係」制定法規,紐西蘭廣播及媒體部期待透過立法,保障新聞從業人員的工作權並增加國內新聞產業收入,相關收入亦可投入公共媒體之發展。有鑑於國內各黨派對此草案仍有歧見,國際數位平臺的態度亦各有異,後續發展及國際數位平臺的對應策略,值得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