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室租借辦法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實驗大樓國際會議廳租借須知
- 對象: 本中心出借國際會議廳(以下簡稱本廳)之對象,包括政府機關、學校及經合法登記之機關團體(以下簡稱租借單位)。
- 場地及設備:
(一)本廳位於本中心大樓1樓,117席之階梯式座位。
(二)本廳設備如下:
1. 投影機
2. 有線麥克風2隻、無線麥克風4隻
3. 全自動升降大幕
4. 環控系統設備、視訊會議設備、音響及該控制設備
(三)租借單位於租借本廳前,應詳閱本須知之各項規定,申請及使用流程詳見附錄一。
- 場地使用規範:
(一)本廳之使用目的不得為宗教、政治或非正當之商業活動。
(二)本廳嚴禁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瓶裝水可),全面禁煙,禁止飲酒。
(三)未經本中心事前許可,不得於租借場地內有自行安裝任何設備、張貼海報等行為。
(四)如有下列情事者,本中心有權要求立即改善或停止租用,並不退還所繳租金及不作任何賠償:
1. 所舉行活動有違政府相關法令、善良風俗或有不當營利行為者。
2. 場地使用與申請內容不符或轉借他人。
3. 使用期間損害設施或超過使用時間而未依規定申請續用者。
4. 參與活動人員經勸導後仍不遵守本中心之規定。
(五)本中心除提供場地及設施之使用外,另於租借時段提供租借單位2格免費汽車停車位,但不負車輛保管之
責任。
(六)租借單位於租借結束後應隨即將場地恢復原狀,並經本中心業務服務窗口(以下簡稱服務窗口)完成費用核
算及確認後方可離場。
(七)租借單位在租借場地期間,負有妥善使用及保管場地之責任,若造成公共災害,或致本中心或第三人之生
命、財產受有損害,概由租借單位自行負責賠償,本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 時段、費用及付款方式: 如附錄二。
- 會議室右側
- 會議室後方
- 會議室後方
- 會議室左側
- 主舞台區
- 右側後方
- 正面全景
- 左側後方
- 右側後方
檔案下載
檔案名稱 | 下載次數 | 檔案大小 | 更新日期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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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時段、費用及付款方式 | 1055 | 174kb | ||
附錄一、申請及使用流程 | 793 | 18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