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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ACCC核定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服務上限費率

刊登日期: 資料來源: 1. ACCC, “Final Access Determination No. 7 of 2011 (MTAS),” 2011/12
2. ACCC, “Inquiry to make a final access determination for the Domestic M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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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8日,澳洲競爭暨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核定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服務(Mobile Terminating Access Service, MTAS)之上限費率,2012年1月1日起將由現行9澳分/分鐘(未稅)調降為6澳分/分鐘(未稅),並逐年調降,2014年1月1日起再調降為3.6澳分/分鐘(未稅)。本次適用期間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前揭上限費率為該期間ACCC調處行動通信網路服務業者間相關爭議之準據。ACCC考量重點為成本計算方法、沿用2007年WIK成本模型之合理性,以及調降幅度與時程等,並參酌國際相關估計值。

       ACCC於2004年6月30日首度公告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服務為受管制服務,且歷年來皆採用全服務長期增支成本加成法(Total Service Long-Run Incremental Cost model, TSLRIC+)計算行動網路接續服務費率。近年來國際上部分監理機關諸如歐盟對於該服務費率之計算,改採長期增支成本法;二者之差異主要為分攤共同成本與否。因此,2014年歐盟會員國行動網路接續服務費率約為0.01歐元/分鐘,換算澳幣約為1.5至1.9澳分/分鐘。基於國內環境及一致性考量,ACCC認為現階段計算行動網路接續服務費率,仍以採用TSLRIC+法為宜。

       ACCC於2007年核定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服務之上限費率時,委託WIK顧問公司建立該成本模型。當時WIK以行動通信網路服務業者之2G網路為估算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服務成本之基準,並參酌歐洲標竿業者之相關設備價格。其他重要假設包含該業者市場占有率為25%、行動通信網路服務人口普及率為94%及行動寬頻上網GPRS數據使用率僅3%等。據此,WIK估算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服務成本為5.9澳分/分鐘。

       然而,自2007年以來,行動通信網路服務市場已產生有重大變化。諸如:行動通信網路語音服務通話量持續成長、行動通信網路服務人口普及率已突破100%、業者整併有助規模經濟效益更加浮現、行動寬頻上網服務使用量及其營業收入不斷大幅攀升、3G行動通信網路服務日益增長,以及網通設備持續降價等。前揭因素皆造成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服務單位成本之下降趨勢。因此,以該WIK成本模型所估算5.9澳分/分鐘,為本次核定費率之上限。

       至於調降幅度與時程方面,ACCC考量重點為2004年及2007年二度調降該上限費率之調降幅度皆約為3澳分/分鐘,以符合規管一致性。同時,逐年分階段調降該上限費率,亦可配合行動通信網路服務市場之未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