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將以頻譜共享新作法增加頻譜供給
為滿足不斷成長的頻譜需求,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 於2015年4月17日發布一份有關「公民無線寬頻服務 (Citizens Broadband Radio Service,CBRS)」的《報告與命令》(Report and Order)。該《報告與命令》揭示了一個全新概念的三層式頻譜接取架構,同時將以「頻譜接取系統 (Spectrum Access System,SAS)」、「環境感測能力 (Environmental Sensing Capability,ESC)」等先進技術,實現不同用戶及應用之間的頻譜共享。 在FCC規劃的3.5 GHz頻段計畫中,每頻道 (channel) 頻寬為10 MHz。三層式頻譜接取架構中的第二層「優先接取執照 (Priority AccessLicenses,PALs)」將以拍賣方式釋出,執照效期3年,並採用「小普查區 (Census Tracts)」作為執照區域,單一業者在單一執照區域的頻譜上限訂為40 MHz;在頻率範圍3550-3650 MHz當中至多提供70 MHz頻寬供PALs使用。第三層「一般授權接取 (General Authorized Access,GAA)」則採機會均等原則,可供各種商業或非商業用途使用;連同頻率範圍3650-3700 MHz,GAA使用者得共享使用150 MHz頻寬,但不具有免受其他CBRS用戶干擾保護之權益。考量到SAS機制在管理CBRS接取與運作、確保頻譜指配連續性所扮演的關鍵角色,FCC將設計一套認證程序,藉以審核SAS管理者之申請;類似作法亦適用於ESC管理者之授權。 此外,在FCC、國家資通訊管理局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NTIA) 及國防部 (Department of Defense,DoD) 等單位的通力合作下,原為保護軍事用途所劃設的禁止區 (Exclusion Zones),其自海岸線起算之地理範圍亦縮減達77%,未來配合ESC功能上線,將再進一步增加CBRS運作的可用性。 由於尚有少數議題待釐清,FCC本次併同發布第二回合之《建議制定法規進一步通告》(Further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FNPRM),其諮詢程序自公告後30天截止,並將在公告後60天內提出諮詢意見之答覆。 |
相關連結: | http://www.fcc.gov/document/fcc-makes-150-megahertz-spectrum-available-mobile-broadba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