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公告5G高頻段頻譜整備政策第四次法規修正預告
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於2018年8月3日公告5G高頻段頻譜整備政策第四次法規修正預告,以利後續進行37 GHz、39 GHz與47 GHz頻段拍賣釋出作業。
自2016年7月FCC首次發布5G高頻段頻譜整備報告以來,其持續針對5G高頻段之頻譜整備、釋照與監理機制等相關議題發布命令文件及法規修正預告,包括2017年11月發布第二次命令與法規修正預告探討24GHz頻段與47GHz頻段之整備作業,以及2018年6月發布第三次命令與法規修正預告討論5G高頻段執照規範。本次FCC發布之第四次法規修正預告,內容則著眼於後續進行37GHz、39GHz與47GHz頻段釋出作業之前,預先整備之相關事宜。
第四次法規修正預告中,修正37GHz高頻部分(37.6-38.6GHz)、39GHz與47GHz原先以200MHz頻寬為執照單位區塊之設計,改以100MHz為單位。另外,考量到39GHz頻段(38.6-40GHz)部分區域仍有既有執照業者使用中,為促進頻譜連續性,故FCC規劃對前揭頻段採取誘因拍賣機制,提升既有執照業者繳回頻譜資源之意願,競價則以二階段方式進行,第一階段先讓競價者對欲取得之頻塊數量出價,第二階段競價者再依據得標頻塊數量對特定頻率位置出價。
FCC在第四次法規修正預告文件中,亦徵詢公眾對於無意願參與誘因拍賣的既有執照業者,其頻譜資源重新配置可採行選項之看法。此種強制性重新配置的設計緣由,在於FCC希望能夠將頻段內既有負擔最小化,並最大化可釋出之乾淨頻譜資源,同時兼顧既有執照業者之使用權利。
FCC對5G高頻段採行之頻譜整備與釋照相關規劃措施之經驗,包括頻譜整備、既有執照業者之共存、清頻或鼓勵繳回,以及釋照區塊與機制設計等,應可作為我國主管機關後續釋出5G頻譜資源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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