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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要求電信業者提升3G服務品質

刊登日期: 資料來源: http://www.ida.gov.sg/News%20and%20Events/20120130113042.aspx?getPagetype=20 新聞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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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資通訊發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以下簡稱IDA)於2012年1月30日宣布,為了提升消費者整體通訊服務體驗,將提高3G網路服務品質(Quality of Service,QoS)的最低標準。IDA同時發布其他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高費率服務(Premium Rate Services)禁用選項、數據漫遊服務費用設限,以及寬頻上網服務速率資訊透明化等。


    根據IDA最新發布的3G服務品質標準,行動網路訊號的戶外最低覆蓋率將由目前的95%上調到99%;室內最低覆蓋率雖維持在85%,但適用範圍由原本的公共區域擴大到所有建築物內部;此外,尖峰時段的手機接通率將從每月平均最低95%上調到不能少於99%,斷線率則必須自每月平均最高5%降低為不能超過1%;除室內最低覆蓋率標準將自2013年4月1日生效,以便業者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外,其餘QoS標準均自2012年4月1日起適用。IDA同時調高未達到標準的罰款金額,如果業者有任何一項不符合規定者,逐項罰款將自目前的5仟星元(新加坡幣)提高為5萬星元。
    在2012年間生效的消費者保護措施方面,IDA要求業者必須提供消費者禁用高費率服務的選項,以及可將數據漫遊費用限制在每月最高100星元的設定,以避免消費者因過度使用高費率服務或數據漫遊而可能導致的「高額帳單衝擊」(Bill Shock)。
    此外,新規定也要求固網及行動寬頻上網服務業者,必須遵照相關的量測規範,逐季(每三個月)在網站或文宣上揭露較貼近消費者實際體驗的「典型下傳速率」(Typical Download Speeds)。IDA表示英國、香港皆已實施類似的業界守則(Code of Practice),且藉由提供更透明化的寬頻上網服務速率資訊,將可協助消費者依需求選擇對自己最適當的寬頻服務資費方案,同時有助於管理消費者期望、減低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