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com 未來5G布局—挑選3.6-3.8GHz作為5G行動服務高優先頻段
近年來,消費者透過智慧手機、平板及其他裝置使用行動數據之總流量快速成長。基於頻譜扮演無線接取服務關鍵能供者之角色,因此Ofcom在其「行動數據策略(Mobile Data Strategy)」中將3.6至3.8 GHz頻段定義為未來行動服務使用之高優先頻段。
3.6~3.8GHz頻段於英國,目前由固定通信鏈路(Fixed Links)及衛星通訊服務(Satellite Services)使用中,但使用強度相較其他頻段而言偏低。另外,該頻段中尚有英國寬頻公司(UK Broadband)擁有全區執照,使用頻寬達84 MHz,用以提供電子通信服務。Ofcom同時間也正在進行3.4至3.6 GHz頻段中核配150 MHz頻寬之釋出作業。
為防止對既有使用者的不當干擾,Ofcom的共存分析指出需要在3.6至3.8 GHz頻段內確保行動使用者與既有使用者間擁有足夠的地理距離間隔。至於如何處理行動使用者與既有使用者之共享?Ofcom對此提出兩個政策選項:
a)保留既有使用者之現有執照
在此政策選項中,為避免新使用者(行動通信業務)干擾既有使用者,故Ofcom會於執照中設定相關規範與條件。同時,由於兩者間地理間隔之限制,故採取此種選項時,可能會限制行動通信業務在英國大部分境內無法接取該頻段。因此,若採此一選項,則Ofcom考慮重新修訂既有使用者的使用費以為因應。
b)廢止既有使用者之現有執照
基於頻率有效管理的目標,Ofcom會以適當通告廢止固定通信鏈路與衛星通訊於3.6至3.8GHz頻段的使用執照。對現有衛星用戶而言,衛星通訊服務執照廢止後,仍可持續接收訊號,惟預期在同頻段內可能會受到行動通信業務的干擾,降低訊號品質。
為維護既有使用者持續投資及增進頻段有效使用之目標,Ofcom歡迎其他可能的解決方案,並邀請利害關係人給予任何建議。
未來Ofcom計畫修正3.6GHz至3.8GHz頻段歸屬於「行動頻譜交易規則(Mobile Trading Regulation)」之下,而非適用「無線電報(頻譜交易)規則(Wireless Telegraphy (Spectrum Trading) Regulation)」,將該頻段指定為行動通信使用。基於前揭政策規劃,現階段Ofcom於3.6至3.8GHz頻段內核發新固定通信鏈路與衛星通訊執照的可能性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