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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Ofcom規劃授權非同步軌道衛星提供海事服務並設定共存規範

刊登日期: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新聞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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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通訊管理局(The 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於2023年5月12日公告「衛星地球電臺網路執照:授權非同步軌道衛星(Non-Geostationary Orbit, NGSO)提供海事服務並規範與既有使用者之共存條件」政策草案諮詢文件,擬開放非同步軌道衛星網路得提供海事通訊服務,但需遵守與既有使用者之共存規範條件。

該諮詢文件指涉對象僅限於衛星地球電臺網路執照,不包括永久地球電臺或NGSO地球電臺執照。衛星地球電臺網路執照指任何意圖在英國使用NGSO提供通訊服務所必須申請之執照,目前英國已有SpaceX、OneWeb、Telesat和Mangata等四家衛星系統商取得衛星地球電臺網路執照。

本次政策諮詢目的為授權NGSO提供海事服務,為缺乏網路涵蓋之海上地區提供通訊服務,同時利用NGSO的高容量和低延遲特性,提供用戶更快的傳輸速率。Ofcom於諮詢文件中提出以下三項規劃修正方向:

  1. 授權NGSO系統之海上行動地球電臺(Earth Stations in Motion, ESIM)能接取Ku頻段(14.0-14.5 GHz)和Ka頻段(27.5-27.8185 GHz、28.4545-28.8265 GHz和29.5-30 GHz)。且當NGSO系統商獲得前述頻段接取權時,必須遵守以下共存規範條件;
  2. 保護既有同步軌道(Geostationary Orbit, GSO)衛星系統、無線電天文及固定鏈路免受NGSO之有害干擾,具體條件包含:
    1. 保障使用相同頻段之GSO地球電臺免受NGSO干擾。
    2. 保障使用10.6-10.7 GHz頻段之無線電天文免受NGSO干擾。
    3. 保障使用14.25-14.5 GHz頻段之無線電天文與固定鍵路免受NGSO干擾。
    4. 保障使用17.7-19.7 GHz頻段之固定鏈路免受NGSO干擾。
  3. 新增NGSO提供海事通訊服務執照之適用地理範圍,包括以下三個地區:
    1. 位於陸地(位於英國、海峽群島或曼島領域內)。
    2. 位於離岸設施(位於英國領海內或英國領海之外但根據2006年《無線電報法》第120(2)條規定被視為位於英國的水域內)。
    3. 位於任何船舶或航空器(位於英國境內或上方,或位於英國海峽群島與曼島之領海內或上方)。

針對上述修正草案內容,Ofcom蒐集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意見與建議,再依各界意見進行研析以利後續政策制定。本次諮詢已於2023年7月7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