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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釋出6 GHz頻段作為WAS/WLAN用途

刊登日期: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新聞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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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2021年06月30日公布「5945-6425MHz和諧使用於無線接取系統含無線區域網路之決定」(Commission Implementing Decision 2021/1067)並要求各會員國應在2021年12月1日年完成公告核配5945 MHz-6425 MHz頻段用於無線接取系統,包含WAS (Wireless Access System)/ WLAN (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等區域網路」。本次釋出6GHz頻段係因目前WLAN在2.4 GHz及5 GHz的540MHz已不敷使用,希冀藉由本次新釋出的480 MH頻寬可望解決歐盟境內企業及一般用戶使用WLAN頻寬不足的問題並減少人口密集區域的頻率使用干擾情形。而應用於5GHz的Wifi 6將可因增加在6GHz頻寬使用而加速提升Wifi 6E之應用。

德國聯邦網路管理局(Bundesnetzagentur, BNetzA)配合歐盟執委會決定並依電信法第55條頻率核配之規定,於7月14日公告核配5945 MHz-6425 MHz頻段用於無線接取系統,包含WAS (Wireless Access System)/ WLAN (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等無線區域網路。聯邦網路管理局局長Jochen Homann表示本次加倍核配WLAN的可用頻譜,將有助於加速歐盟境內的數位化及創新應用。

本次釋出6GHz供WLAN使用之頻段,執委會於決定書文件中明白表示對於頻率使用將採「不干擾與不保護準則」(non-interference and non-protected basis),即不應對無線通訊服務為有害干擾,且不得對設備要求免受干擾。基於和諧使用5945 MHz-6425 MHz,決定書的附錄內容針對室內低功率裝置(Low Power Indoor, LPI)與超低功率裝置(Very Low Power, VLP)在可使用場域、設備形式、等效全向輻射功率( Equivalent isotropically radiated power; e.i.r.p)在帶內與帶外散射最大值訂定限制。其中在VLP額外要求在窄頻e.i.r.p帶內散射最大值,並對帶外散射目前最大值暫訂45 dBm/MHz。此外並要求所使用頻譜與緩解干擾技術應符合歐洲議會與理事會無線電設備指令2014/53 / EU之要求。

由於6GHz頻段依據ITU分配於行動通信、固定點對點、固定衛星等服務,在歐盟目前亦使用於媒體、ITS與火車通訊控制(CBTC)。為了解未來WLAN在6GHz使用造成的干擾與影響並為相應的調整,在決定書第四條明訂歐盟執委會將針對VLP在5935MHz 用於WAS/RLAN e.i.r.p的限制進行額外研究和測量,並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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