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產業通傳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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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電信業者成立首座5G專網(e-Um 5G)試驗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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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電信公司KT和韓國情報化振興院(National Information Society Agency, NIA)在韓國建立了第一個5G專網(e-Um 5G)試驗平臺。韓國政府推動5G專網政策方案的原意是為使除電信業者外的韓國各產業業者可藉由取得5G專頻方式自行布建5G網路及提供5G服務,提升產業競爭力,隨著KT參與5G專網試驗平臺的建設,未來電信業者推出5G專網相關服務的可能性也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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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劃下階段5G中頻段拍賣(2.5GHz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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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於2022年3月21日宣布將於本年度7月29日啟動下階段5G中頻段(2.5GHz頻段)拍賣,以擴大5G可使用頻寬,增加5G涵蓋範疇。本次規劃釋出之頻率範圍為2496-2690MHz,共計117.5MHz,並提供約8,000張新彈性使用(New flexible-use)郡級執照,執照年限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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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國電子通訊與郵政管理局公布促進5G垂直場域應用之新措施
- 發布時間:
- 法國電子通訊與郵政管理局(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communications électroniques, des postes,ARCEP)根據2022年3月3日法國「工業5G任務小組(la Mission 5G industrielle)」諮詢報告(RAPPORT DE LA MISSION 5G INDUSTRIELLE)的結論公布二項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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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盟執委會公布《Data Act》草案驅動歐盟資料經濟發展
- 發布時間:
- 為促進歐盟整體資料經濟的成長,並賦予資料公平近用與合法使用之法律依據,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2022年2月23日公布《資料法》草案(Proposal for a Regul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harmonised rules on fair access to and use of data(Data Act)),不僅強化連網裝置使用人及企業對資料之控制權,亦明確就資料共享進行規範,藉由資料可攜與再利用驅動歐盟數位經濟市場之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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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ACCC針對數位平臺管制革新展開公眾諮詢
- 發布時間:
-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於2022年2月,針對為期五年(2020年至2025年)的數位平臺服務調查(Digital platform services inquiry 2020-2025)發布第5階段調查的政策討論文件,並展開公眾意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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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總務省針對新版區域型5G指導方針進行公開諮詢
- 發布時間:
- 日本總務省於2021年12月24日召開「新世代行動通信系統委員會」,討論區域型5G(Local 5G)的相關議題,包含在區域內的密集使用環境中彈性提供區域型5G的分配方法與技術條件。總務省規劃於2022年4月對外徵詢意見,2022年5月底公布徵詢答覆情形,2022年7月公布技術條件或指導方針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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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行動通訊系統協會(GSMA)發布 6GHz社會經濟效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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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行動通訊系統協會(GSMA)於2022年1月初發布6GHz頻譜社會經濟效益報告(The Socioecnomic benefits of the 6GHz band),其中提到6GHz(5925-7125MHz)頻段是少數可提供大頻寬之中頻段資源,可供行動通訊或免執照的服務使用,以及對於國家與社會經濟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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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頻譜政策論壇提出英國頻譜共享政策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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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頻譜政策論壇(UK Spectrum Policy Forum)委託顧問機構Plum,於2022年1月27日發布針對英國數位、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DCMS)以及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Ofcom)關於英國共享頻譜政策改善建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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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gle實質性拒絕與新聞媒體協商遭法國競爭主管機關處罰並就所提承諾書進行公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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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國競爭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針對Google未遵守與新聞媒體協商暫時性措施而於2021年7月進行裁罰,嗣後並對Google在2021年12月所提出新聞媒體協商之承諾書進行公眾諮詢,以確定承諾書中之矯正措施是否可充分解決反競爭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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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將評估制訂新興數位平臺競爭管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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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9日,美國總統拜登發布「促進美國經濟競爭」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Promoting Competition in the American Economy),宣示行政團隊未來的整體政策路線規劃,並責成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air Trade Commission, FTC)針對新興數位平臺衍生的不當行為與不公平競爭提出因應。